我校在以往參加高等學校保送生招生、自主選拔考試中湧現出很多有知識、有理想的優秀學生,他們善于思考、勇于批判,有獨特的創新能力和強烈的成功欲望,深受各個大學的青睐。我校将繼續本着公平、公正、推優、負責的原則,積極配合高等學校做好保送生招生、自主選拔考試的工作,為此,特制定本辦法。
1、請申請普通高等學校保送生考試、自主招生考試的各位同學認真研讀相關的招生簡章。
2、申請程序:學生本人→班主任→教務處→校長室→教務處→班主任→學生本人。
3、推薦排序依據:
(1)最近的三次考試成績。即高二下期末和高三期中兩次考試,按4:3:3比例。
(2)學科競賽成績(五大學科競賽)和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成績(比照學科競賽相應的降一等使用)。
(3)其他與高校保送生招生、自主選拔相關的條件也将作為适當參考。
(4)以上三點權重視具體情況而定。
4、保送生的推薦條件是,被推薦學生必須具備教育部規定保送資格。
5、指标分配到學校的名額,即校薦名額,原則上每位學生隻能有一次機會。學校鼓勵自薦,但要有目的性,原則上每位學生申請學校不能超過三所。特長生的申報不受次數限制。
6、時間要求,按學校規定的時間上報名單及各種材料,因自身原因未及時上報的同學,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2009年11月6日
大連24中學教務處
附:保送資格
第一類 省級優秀學生
第二類 奧賽獲獎選手
在5大學科競賽的省級賽區中獲得一等獎的高中生,具有保送生申請資格。
參加5大學科競賽決賽并獲得一、二、三等獎的高中生都有保送資格。
第三類 競賽獲獎選手
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、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,并獲得獎項的高中應屆考生具有保送生資格。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活動中獲得競賽一、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生也有資格向高校申請保送。
第四類 外國語中學學生
全國有16所外國語中學可向高校推薦保送外語人才。具有保送資格的考生隻能報考北京外國語大學等6所院校和綜合性大學的外語系、專業。
第五類 獲獎運動員
第六類 公安英烈子女